【陳同佳案】張建宗批台拒陳自首匪夷所思 促台方勿政治凌駕法治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10/22 11:30
最後更新: 2019/10/23 12:54
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原計劃到台投案,然而台法務部拒陳赴台自首。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今早(22日)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,香港在陳同佳一案上無司法管轄權,批評台灣不願接收疑犯令人匪夷所思。
張建宗指,台方已向陳同佳發出為期30年的通緝令,全世界的通緝令都是想將疑犯早日緝拿歸案、繩之於法,台灣即時收押疑犯,才是常理及符合國際做法,以彰顯公義、法治精神。他強調,陳同佳是自願赴台自首,並要求港府協助,絕對不存在坊間所說的「被自首」或「政治操作」。
因此,他認為台方應接收陳同佳:
台灣唔接收陳同佳係匪夷所思、令人費解!
他希望,台灣當局以理性態度實事求是,不要將政治口號凌駕法治。
被問及台灣要求港方審理陳同佳案件,張建宗直言,香港只在與陳同佳相關的洗黑錢案有足夠證據起訴,而香港在陳涉的台灣殺人案中沒有司法管轄權、沒有任何角色,難以就案件向台灣提供司法協助。
記者:勞佩欣